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通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51号):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导我省信息通信业未来五年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是2021至2025年。
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编制,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涵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编制,是“十四五”时期指导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涵盖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等。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质量效益优、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头雁企业,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1〕22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
上市公司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增强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核心引擎功能、努力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推动深圳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深圳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图读懂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本政策适用于在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移动互联网企事业单位和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业企业。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 〔2021〕 12 号):本政策适用于在长沙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移动互联网企事业单位和利用互联网技术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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