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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更好地推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特编制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全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到2020年底,规模效益持续提升,制造业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规上制造业劳动生产率达23.5万元/人,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达136万元/亩。创新发展动力强劲,规上制造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2.8%、新产品产值率达42.4%,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第三。数字经济快速增长、总量居全国第四,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2%、占生产总值(GDP)比重10.9%,“产业数字化”指数居全国第一。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规上工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33.1%、59.6%和15.6%。企业活力显著增强,96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绿色制造稳步推进,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2%,累计认定国家绿色产品215个、绿色工厂164家、绿色园区11个。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制造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25.9亿美元,规上工业出口交货值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8.2%。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以数字化改革引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建成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强省,加快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打响“浙江制造”品牌,助力制造强国建设,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发展生态更具活力,数字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重点标志性产业链韧性、根植性和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形成一批世界级领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知名品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标准,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全球先进制造新支点。制造业规模稳居全国前列,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优势产业全球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发展质量和效益达到领先水平。
——全球智能制造践行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以“未来工厂”为引领、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智能制造群体不断壮大,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实现根本性变革。
——全国创新驱动新典范。制造业创新投入强度保持全国领先,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加快构筑,高素质人才队伍更加强大,自主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发明专利数量大幅增长。
——全国绿色制造标杆地。制造业碳达峰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能源结构绿色升级、产业结构低碳调整、生产方式低碳循环成效显著,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构建。
——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省。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度大幅提升,制造业成本持续降低,政策设计和实施方式与国际接轨,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关键指标
二、发展重点与空间布局
(一)重点发展新兴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聚焦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标志性产业链,大力发展智能安防终端、系统集成和行业服务平台,构建“云网端”一体化产业生态;构建较为完善的“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产业链;巩固路由交换设备、网络通信器件、光纤光缆、通信终端等优势,补链发展射频器件及材料、5G设备和模块;做强存储器、数据库、服务器、中间件等关键产品。培育发展智能光电、网络安全、超高清视频显示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物联网系统与应用等产业。打造国家重要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基地。
2.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支持免疫治疗、基因治疗、干细胞治疗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新型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等生物医药。强化化学药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开发原研药、仿制药,研制疗效确切、剂型先进、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颗粒)产业。发展高性能医疗器械。打造全国医药产业制造中心。
3.新材料。提升先进基础材料制造水平,发展先进钢铁材料、先进石化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轻工和纺织材料等。促进关键战略材料技术突破,重点发展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纯金属材料、高性能树脂、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生物医用材料、人工晶体和电子陶瓷等。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端磁性材料、氟硅钴新材料、光电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基地。
4.高端装备。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及自主可控关键核心部件。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物流装备、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装备,以及新型纺织装备、轻工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注塑机等专用装备。开发模块化、组合化、集成化新技术,发展关键基础件。突破智能电网储能、柔性输电等核心技术,发展智能网联电气、智慧能源系统、泛在电力物联网等。提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发展船舶设计、绿色智能船舶和高附加值船用装备,提高高技术船舶、特种船舶研发生产能力。着力在轨道交通装备、现代农业机械装备、航空航天装备等领域建成一批国内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
5.节能环保与新能源。大力发展高效锅炉、汽轮机和燃气轮机、节水产品和装备等高效节能产业,加快发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先进环保技术与装备,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装备。突破氢燃料电池电堆、储氢罐制备等技术,开展氢能应用试点。突破大规模储能技术,稳步发展空气热能、生物质能、潮流能等产业。发展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智能光伏组件等,强链发展智能逆变器、控制器、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等关键器件。发展风电、核电技术与关联装备。
(二)巩固升级优势产业。
1.汽车。推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电动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乘用车、特色商用车与专用车、新型纯电动汽车,突破高密度高可靠性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系统、整车电控系统、车身轻量化等核心技术,强化整零协同。强化车用无线通信、自动驾驶、环境感知与决策控制领域的技术攻关,布局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智能化驾驶辅助系统等。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2.绿色石油化工。推动石油化工产业向炼化一体、绿色高端、智慧园区、本质安全方向发展。提升化工基础原料生产能力,发展乙烯、丙烯和芳烃及其衍生物等。大力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与高端专用化学品。推广绿色制造技术,优化提升传统精细化工产业。打造世界一流的现代绿色石油化工基地。
3.现代纺织。推动纺织产业向数字化、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突破差异化生产技术和新型加工技术,推广应用生态印染技术,发展先进化纤、高端纺织、绿色印染、时尚家纺服装。强化文化植入、创意设计、信息技术与现代纺织的融合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纺织和服装产业基地。
4.智能家居。改造提升传统家居产业,着力突破高效变频、节能降噪、智能温控、远程调控等技术,做大做强智能门锁、智能家电、智能照明、智能厨卫等终端产品。突破智能控制、人机交互、数据安全等关键技术,发展通信模组、关键元器件、智能芯片等核心部件。发展特色家居、装饰建材、全屋智能等产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厨电基地和智能卫浴基地。
(三)谋划布局未来产业。谋划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三代半导体、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柔性电子、深海空天、北斗与地理信息等颠覆性技术与前沿产业,加快跨界融合和集成创新,孕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新一代基因操作技术、合成生物技术、再生医学等领域,研制一批重大生物技术产品,加快新型医疗和健康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重点培育柔性电子材料、石墨烯材料、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等产业,部分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四)空间布局。优化生产力布局,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推动区域协同,构建“双核一带一廊”总体布局,联动海洋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形成全省全域陆海统筹发展新格局,打造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
1.双核:杭州、宁波两大核心引领极。唱响杭州、宁波“双城记”,谋划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数字赋能平台,不断在先进制造和数字经济上发力,努力成为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核心引擎。
2.一带:环湾区沿海产业带。以杭甬“双城”为引领,贯通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设区市,发挥湾区、临港优势,强化海陆联动,港产城湾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湾区经济。
3.一廊:金衢丽绿色经济走廊。突出金义都市区辐射带动作用,联动金华、衢州、丽水等设区市,依托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加强贸工联动,发挥生态优势,强化山海协作,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打造制造业新增长极。
三、完善创新体系,增强制造业发展新动能
(一)围绕标志性产业链筑牢创新链。
建立完善实验室体系。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组成的实验室体系。支持之江实验室开展前沿研究和技术攻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支持西湖实验室建设一流科研高地,打造成为国家实验室的核心支撑。培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建成10个高水平省实验室。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集中力量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加快建设宁波甬江、G60浙江段、温州环大罗山、浙中、绍兴等科创走廊,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实施“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生产工艺改进和生产设备研制。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知识产权中心,支持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来浙设立创新平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优势创新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或产业创新联盟,打造“领军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生态圈。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全覆盖。
加快推进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建设。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科技成果、技术需求、科技服务资源,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生态系统。加强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区域性技术市场互联合作,加快布局海外技术市场网络节点,促进技术要素跨国界、跨区域高效流动,逐步推动网上技术市场3.0覆盖全省、服务长三角、辐射全国、链接全球。
(二)加强制造业人才保障。
大力培育引进高端人才。实施“鲲鹏行动”等引才工程,大力引进海内外一流战略科技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实施省级重点研发计划、基金项目、各类创新平台和科技人才项目。加强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青年企业家队伍建设。重视培育和用好本土人才,支持与国内外一流高校合作培养专业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
持续壮大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培育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统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建设,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体系。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加强工程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
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健全科研人员项目、经费、成果、信用等全周期服务机制。完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科研、交流的停居留政策,稳步开展在华永久居留制度、技术移民制度等试点。加大对人才的住房、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支持力度。扩大市场主体的人才评价自主权,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开展人才使用、管理、激励等政策试点,打通人才流动通道。
(三)引导创新资本向制造业集中。
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领。发挥省产业基金对战略类、技术类、效益类等产业项目投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基金投资运作绩效评价制度。引导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入未来产业领域。积极争取国家产业基金加大对在浙制造业项目投资。
拓宽上市直接融资渠道。加大制造业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扶持力度,建立上市企业培育清单,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支持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建立与注册制全面对接的企业上市培育、登记信息衔接等机制。推进全国首个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等中长期融资,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开展科创企业股债联动新模式。加快发展制造业融资租赁业务,吸引各类信贷资金优先支持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智能升级。支持上市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并购重组。灵活运用央行政策性低息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拓展供应链金融、存货担保、应收账款等融资方式,积极培育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深化银税互动,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增信体系,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支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深入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增强融资服务能力。
(四)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推进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多维超级感知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建设。全力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点,初步建成大科学装置集群。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向全社会开放共享科技基础设施。
构建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高水平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建成一批社会化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企业,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评价、培训、转移、扩散等服务。
(五)强化企业创新政策供给。
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严格落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税前加计扣除等支持企业创新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补。完善普惠型科技创新券制度,优化使用程序,将使用范围扩大到检验检测、产品认证、评估评价等活动。
强化需求激励政策。实施制造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工程。落实首台套产品认定奖励、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联合实施首台套应用项目,加强产品展示和推广应用。完善支持制造业创新发展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政策,健全遴选激励、应用奖励、尽职免责等机制。聚焦高端医疗设备、科研仪器、大型设备等重点产品研发需求,建立用户参与的联合创新机制。
四、加快数字化发展,引领制造业全方位升级
(一)建设“产业大脑+未来工厂”。
建设“产业大脑”。建设“产业大脑”综合支撑系统,实现产业数据标准化、智能化和业务服务化。分行业开展“产业大脑”建设,探索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数字化标准、制度、技术规范和建设运营机制。拓展“产业大脑”应用场景,推动共性技术分享、政府服务集成、要素精准配置,打造产业生态。
建设“未来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立智能制造自主创新体系,实施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健全智能制造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未来工厂”建设导则,指导企业对标提升。梯次建立智能制造企业培育库,加快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区域和集群。搭建省市县一体化应用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评价。完善智能制造分类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措施。
(二)促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持续完善“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区域级、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跨行业跨领域基础性平台。实施“5G+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支持制造业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重点企业节点,推动标识广泛应用。建设环杭州湾工业互联网产业带,创建工业互联网国家示范区。到2025年,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00个以上,实现百亿以上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
提升平台应用服务能力。增强基础性平台赋能水平,开发集成工业知识快速建模、人工智能算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等通用微服务组件。推动基础工艺、控制方法等工业知识软件化、模型化,加速工业软件的云化迁移,形成覆盖工业全流程的微服务资源池。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移动端应用。
强化工业互联网技术支撑。支持制造业企业和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业机理模型、先进算法等。推进智能传感器、边缘计算、数据库、嵌入式应用软件等软硬件研发。开展工业互联网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标准研制,健全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搭建标准测试环境,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开展共性技术标准试验验证。
(三)促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培育制造新业态新模式。以现代纺织、汽车等行业为重点,打造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新模式。推广预防性维修、系统故障诊断、全周期健康管理等新模式,打造“产品+服务”融合生态圈。支持共享型制造平台整合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资源,发展平台接单、集中采购、多厂协同的制造新模式。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支持服务型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鼓励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物流运输、总集成总承包等企业发展制造服务业,挖掘用户需求,联合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加工制造、品牌授权等合作,打造一批“超级工厂”。畅通产业供需对接渠道,健全从原材料、制成品到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提升制造业企业价值链水平。推动制造业企业由加工生产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两端延伸,增强用户参与的个性化设计能力。推进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培育智能设计、虚拟设计等新业态。发展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
(四)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
加快企业数字化改造步伐。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创建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开展企业“点线面”改造,实现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推动企业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检测等数字化装备,提升数控化水平。推广基于平台的工业设计、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模式。创新云量贷、数据券、企业服务券等政策,支持中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快转型。
增加数字化转型服务供给。做大做强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培育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提供解决方案、专家服务、金融支持、专题培训等数字化转型服务。聚焦中小微企业需求,开发部署高可靠、低成本、易维护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规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强化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推动公共数据向制造业企业有序开放。支持企业开展全流程数据采集,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引导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探索数据脱敏和泄密保险制度。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工业算法创新,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确权、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流通、争议仲裁等规则和制度。开展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试点,构建对接全球数字贸易相关的数据治理规则。
(五)建设一流数字基础设施。
构建高速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降低制造业企业互联网专线成本。深化国家(杭州)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扩容杭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大幅提高重点区域和园区国际通信服务能力。加快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部署应用5G新型网络。到2025年,建成5G基站20万个以上,5G网络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建设高效绿色算力基础设施。加强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加快集约化布局、绿色化改造,建设国家级区域型数据中心集群。推动乌镇之光(桐乡)超级计算中心、之江实验室智能计算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边缘数据中心节点。建设高性能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云边协同的算力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成10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云平台,具备45万个机架的数据中心服务能力。
打造新兴技术及融合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平台,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拓展智能制造、智慧物流等应用。支持区块链底层平台建设,构建区块链开放生态。升级北斗时空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近海岸智慧海洋基础设施体系。开展飞联网建设试点及规模推广。建立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车联网络,开展智能路侧设施和测试场建设,实施“5G+”智能网联汽车工程,争创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区。
五、推进高端化发展,提升制造业全球竞争力
(一)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推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重大项目落地全周期服务体系。编制全省产业链招引指南,招引一批强链补链项目。打造与央企对接常态化机制,举办制造业专场活动。优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重点,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转型发展等领域,提高资金使用精准性。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打造标志性产业链。聚焦数字安防、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计算、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炼化一体化、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电气、智能家居、现代纺织等领域,滚动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志性产业链。构建安全可靠的供应链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供应链安全评估,构建产业链断链断供风险摸排和供应链备份对接平台。加强定向招商,培育备份产业链,增强产业链弹性和风险抵御能力。
培育“415”产业集群。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升级行动,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绿色化工、现代纺织和服装等4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智能电气、智能家电、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光电通信、光伏新能源、特种材料、现代五金、先进基础件、高端橡塑、时尚文体、现代家具、智能电机、动力电池等15个优势制造业集群。建立产业集群“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提升机制,完善“一集群一机构”治理机制。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培育若干具有领先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新星”产业群。
夯实产业基础支撑能力。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布局,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基础软件、产业技术基础等基础技术和产品攻关。高标准建设宁波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支持整机龙头企业向上游基础环节攀升,重点突破系统级芯片、工业软件、机器智能算法等技术。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要军品科研生产,加强产业协作配套。
(二)打响“浙江制造”品牌。
建设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提高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率,以高标准引领质量基础高级化。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快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浙江分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长三角分院建设。推动重点产业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积极引入国内外权威机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浙江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品牌。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到2025年,新增检测实验室面积40万平方米。
深入开展产品质量革命。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推进产品质量全流程监管集成改革,推进“实施一个召回、提升一个产业”行动。加大质量管理人才队伍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设立首席质量官。推动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等奖项。
推进优质名品行动。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抽检机制,推进“品字标”品牌建设,提高“浙江制造”品牌价值。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打响“浙里来消费”系列活动,加大“浙江制造”品牌宣传力度。到2025年,累计培育“品字标”企业2500家。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加强企业梯度培育。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雏鹰行动”、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梯次培育世界级领军企业、高市值上市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鼓励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专业化协作配套,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形成紧密型协作关系。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行动。
打造世界级领军企业。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培育一批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以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为核心,组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创新共同体。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培育企业集聚,打造世界级领军企业。到2025年,聚焦标志性产业链培育“链主”企业100家,力争新增世界500强企业3—5家。
培育高市值上市企业。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培育一批高市值上市企业。深入开展高质量并购重组,鼓励上市企业围绕主业开展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引导各类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到2025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50家以上,成为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试验区。
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实施单项冠军培育行动,打造单项冠军之省,重点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累计培育国家单项冠军企业200家以上。
培育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实施“雏鹰行动”,聚焦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和配套产品,引导企业深耕细分领域,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定期发布机制,增强专业化生产能力,筑牢核心竞争优势。到2025年,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隐形冠军企业500家。
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促进一批企业上规升级,每年推动一批中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行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2025年,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倍增。
(四)提升产业平台能级。
打造高能级大园区。编制工业集聚区规划,加快产业空间的战略性调整。高起点建设省级新区,培育一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实施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建设一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园区。到2025年,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5个。
突出园区专业化发展。实施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企业集聚入园等行动,推进专业化集聚。建设一批升级版制造业特色小镇。发挥杭州、宁波等地数字经济优势,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创业创新飞地。优化山海协作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模式,健全产业转移承接利益分享机制。
(五)强化全球产业合作。
聚焦重点产业招商。重点招引世界500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推进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实行精准招商,引进重点产业的高端生产要素和全球领先企业,招引一批强链补链项目。
加强开放合作。协同推进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合作,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开拓“一带一路”等市场,优化纺织、轻工、石化、机械等优势产业全球布局,持续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海外并购,鼓励制造业企业与海外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推进“买全球、卖全球”网络建设。加快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贸易投资推广机制,帮助企业拓展全球营销网络。拓展国际货运航空通道,推动快递物流“两进一出”发展。
六、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
(一)推进低碳转型。
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培育壮大低碳排放、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发展高效工业锅炉、高效电机系统、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绿色环保建材等节能产业。推动山区26县发展生态工业,优先开展低碳、近零碳试点建设。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等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高碳行业率先达峰,严控新上石化、化工、化纤等高耗能项目,分行业制定高耗能项目准入标准,从严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减量置换政策。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加强煤炭集中使用和清洁利用。
建立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加大力度拆除煤(油)锅炉,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推进核能、抽水蓄能、氢能等项目建设,支持新建产业园区开展分布式能源试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工业用能体系。
完善低碳政策体系。完善能耗和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制度。推进制造业碳排放重点企业碳账户全覆盖,探索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能耗监测,单位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4%,强化节能审查,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绿色采购支持力度。开展制造业企业出口产品碳标签认证试点。
(二)推进绿色清洁发展。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建设绿色低碳工厂500家。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着手,建设绿色低碳园区50个。鼓励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回收等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
深入实施清洁生产。加强电器电子、汽车、船舶等产品中有害物质源头管控。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过程清洁化,实施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工程,开展源头控制与过程削减协同工艺技术研发与应用,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实施高效治理装备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应用。
推进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领域的应用,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绿色制造和运维服务的数字化水平。加强绿色技术、绿色标准等基础研究,开展再生资源利用、碳捕集封存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建立覆盖主要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公共数据库,系统推进计量标准、采集管理、监测分析等保障体系建设。
(三)推进资源循环发展。
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与城市固体废物协同处置设施,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降低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煤电、矿业等行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加快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及产品开发推广应用,促进新增工业固体废物能用尽用。统筹布局退役光伏、动力电池、风力发电装置、海洋工程装备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促进水资源高效循环化利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用水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支持高用水园区建设智慧节水管理平台,实施水效领跑者和节水标杆引领行动,争创节水标杆园区。鼓励工业园区加强对非常规水源的利用,优质水源紧缺地区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水源分质供水。促进末端废水资源化利用,支持高耗水行业开展工业废水园区综合治理、企业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企业内废水利用。
促进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利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工业企业评价全覆盖,并向工业集聚区、楼宇和服务综合体延伸。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按“标准地”出让。工业大市大县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存量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完善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差别化奖励机制。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进再生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合理布局再生资源产业园、省域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网络节点以及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培育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立报废汽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进口优质再生资源供应链,开发高值化再生制品、高端智能再制造产品,提升战略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比例。
七、建设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建立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开展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纵深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提速提质。清理制约制造业发展和产业融合的规章制度。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健全破产管理人配套制度。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大力开展制度和政策创新。
降低制造业企业负担。实施制造业减负降本行动,放宽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规范水电气等服务收费,降低港口、公路、铁路等物流成本。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推行“承诺制+信用制”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强化市场公平监管。建立产品质量数字化、全流程监管机制,完善产品质量风险监控、赋码溯源、准入退出、缺陷召回等制度。构建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强化质量、信用等监管,加强信息披露,促进优胜劣汰。
创新监管方式。深入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在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产业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适应调整期,加强合规性指导和帮助,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加快监管制度创新,支持智能汽车、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
强化安全保障。指导制造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鼓励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投入,采用先进工艺及装备,提升重点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降低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二)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提升政务便利化水平。加快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件事”集成改革、“智能秒办”事项,打造“掌上办事之省”。实施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用电用水用气、信贷、纳税等便利化行动和减证便民行动。
完善涉企政策实施机制。推广应用“企业码”,推动制造业惠企政策的精准筛选、主动推送和线上办理。加强政企互动对接,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不断提高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企业维权投诉渠道,形成诉求响应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精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三)大力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
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弘扬新时代浙商精神,选树有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家,政治上给待遇、经济上给激励、社会上给荣誉。
支持企业家成长。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和社会氛围。鼓励企业家坚守实业、聚焦主业、追求卓越,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强对新生代企业家的关心、支持和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
引导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企业家培训,引导企业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形成制度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全局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家库,推动相关领域专家参与制造业重大政策谋划制定。
(二)强化协同配合。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各地、各部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要领导抓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财政、土地、金融、能耗等政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开展监测评估。制定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进展评价体系和监测评价办法,聚焦难题破解、项目建设、政策落地、环境优化等跟踪问效,开展规划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评估先进的地方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上给予差异化倾斜。坚持以评促优、以评促改,总结地方典型做法、经验和案例,形成“一县一经验”清单,发挥引领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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