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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2020-07-30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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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最前沿

剖析产业发展现状

为区域/园区工作者洞悉行业发展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促进新材料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突出发展重点,明确发展目标

  1、发展重点。遵循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律,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配套政策为保障,大幅提升创新能力与产业化规模,重点发展先进复合材料、储能材料、硬质材料、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等六大领域,加快培育和发展前沿新材料,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增材制造、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基本形成新材料产业由大到强、由低端到高端、由分散到集聚、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格局。

  2、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新材料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骨干优势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过10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新材料总体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5%左右,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

  二、加大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

  3、支持新材料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质检中心等国家级技术研发平台,以及相应的省级技术研发平台,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支持。(责任单位: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

  4、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类产业园区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技术研发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服务新材料企业创新发展。对以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优先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5、支持开展新材料产业关键技术的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采取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省级新材料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开展关键共性重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对科研成果达到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并在我省成功实现产业化的企业协同创新项目,优先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三、加快成果转化,激发创造活力

  6、激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省内高校、科研机构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净收入,成果持有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有关科技人员。支持以高新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创办新材料企业,无形资产可作为注册资本出资入股,不再限制占注册资本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取得发明专利的研发成果,在3年内以技术入股、技术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省内实际应用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对专利发明者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发明专利新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并在省内转化的企业安排1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对发明专利新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并在省内转化的企业安排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加大财政对新材料军转民的支持力度,促进军用材料技术在民用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动军民共用材料技术双向转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统计局)

  7、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力度。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惩材料产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提升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建设材料产业专利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分析预警。组建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对专利授权和重点发明专利维持给予资助。发挥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对新承担新材料产业领域国际和国家标准制订主要参与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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